早在2013年,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說明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屬性。盡管通知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但卻確認了比特幣可以作為“虛擬商品”。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賴于特定貨幣機構發行,而是通過特定算法和大量計算產生,依賴P2P網絡確認和記錄交易,并使用密碼學設計確保交易安全。比特幣具有稀缺性,總數量將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同時,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成為法定貨幣的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至此,比特幣正式成為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同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