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消息,新加坡最大洗黑錢案主犯蘇文強于4月2日成為首名認罪的被告,僅被判坐牢13個月。本地最大宗洗錢案的涉案金額已上升至超過30億新元,迄今有10人被控。除了蘇文強,其他被告是蘇海金、蘇寶林、蘇劍鋒、張瑞金、林寶英、王水明、陳清遠、王寶森和王德海。 另兩名原籍中國的男子蘇永燦(33歲)和王火強(29歲)也證實涉案,新加坡警方已對兩人發出逮捕令,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蘇文強一共面對11項控狀,包括八項抵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使用從菲律賓非法線上賭博獲得的50萬新元,購買馬賽地AMGC63S汽車。他也涉嫌用約11.68萬新元購買17個名牌包和首飾等奢侈品,以及30瓶貴州茅臺和12瓶18年麥卡倫威士忌。另外,他被指用超35萬新元,支付位于植物園附近魯易士路(LewisRoad)優質洋房的月租和定金,以及烏節三翠林公寓單位的月租。上述款項全額或部分也是蘇文強通過菲律賓非法線上賭博生意所得,而這門生意的對象以中國賭客為主。 控方以兩項抵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提控,余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3個月,刑期從去年8月15日被逮捕當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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