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大洗錢案被告張瑞金涉案金額3600萬新元,被判處15個月監禁
據火幣HTX報道,在新加坡轟動一時的30億新元洗錢案中,被告之一張瑞金(45歲)在認罪后被判處15個月監禁。張瑞金涉嫌通過香港企業將3600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轉移到新加坡的銀行賬戶,并偽造文件欺騙當地銀行。本案涉案金額最高,被判刑期為本階段案件被告中最長的。張瑞金和另外9名同案被告于去年8月被捕,至今已有5人被判刑。 其中,蘇寶林被判14個月監禁,蘇文強和王寶森被判13個月監禁,蘇海金被判14個月監禁。法官在量刑中表示,考慮到張瑞金案件復雜,涉及跨國犯罪,利用偽造文件欺騙銀行,為了維護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酷刑必須有足夠的阻力。但鑒于他選擇認罪并配合調查,因此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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