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是復雜的對象,前者是主要對象。
2、客觀方面體現在:選擇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騙取公私財產,數額較大。
3、主體為一般主體,可由單位和自然人組成。但以下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組成:貸款欺詐、信用卡欺詐和證券欺詐。
4、主觀上是故意的,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這類犯罪不同于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重要依據。
1、對象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是復雜的對象,前者是主要對象。
2、客觀方面體現在:選擇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騙取公私財產,數額較大。
3、主體為一般主體,可由單位和自然人組成。但以下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組成:貸款欺詐、信用卡欺詐和證券欺詐。
4、主觀上是故意的,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這類犯罪不同于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