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對于明知是虛擬貨幣騙局及其他嚴重犯罪行為的,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根據法律,對于涉嫌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情況,涉案資金賬戶的提供者、資產轉換協助者、資金轉移協助者、資金匯往境外者以及其他參與犯罪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掩飾、隱瞞者,均會面臨數年有期徒刑和罰金處罰。對于單位犯罪的,單位將受到罰金處罰,并且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面臨數年有期徒刑。因此,在發現虛擬貨幣騙局等情況時,應該立即采取行動并配合警方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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