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慶市兩江新區(自由貿易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備受關注的委托合同糾紛案件,涉及委托傳銷組織成員購買虛擬貨幣的糾紛。原告秦委托被告周在傳銷組織網絡平臺注冊會員,購買虛擬貨幣,共同投資 22.35 萬元。之后,傳銷組織網絡平臺突然關閉,導致無法進行交易。法院認定委托合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視為無效。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法院判決被告周退還原告秦 10.67 萬元。一審判決后,周某拒絕接受,提起上訴。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并自動履行。
版權聲明:本站所有文章皆是來自互聯網,如內容侵權可以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