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韓國稅務局宣布,通過冷錢包(線下錢包)和其他非托管和分散的虛擬資產錢包持有虛擬資產的情況不包括在海外金融賬戶中。 據悉,2023年6月,韓國國稅廳首次將虛擬資產納入境外金融賬戶申報,要求超過5億韓元的虛擬資產用戶向國稅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