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了朋友之間的投資糾紛,涉及到虛擬貨幣的交易和法律責任。法院在審理中認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這一案例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虛擬貨幣的交易需要謹慎,以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通過這起案例,展示了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法律態度和風險警示,為投資者提供了有益的參考。摘要:(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部委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卷、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融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任何組織何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您的朋友帶您玩“虛擬貨幣”被騙可以起訴嗎?法庭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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